剧毒物品作业人员培训

该项目适合哪些人群?

从事化学物质、包括毒品前体(易制毒化学品)及剧毒物品(СДЯВ)相关的作业,要求员工必须具备高水平的专业资质,且必须通过工业安全要求的知识考核。未经相关培训开展此类作业属于违法行为,且极具危险性。

开展该培训旨在防止事故、泄漏、中毒、爆炸的发生,并确保符合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许可要求及法规标准。

法律依据:

  • 2014年4月11日第188-V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《民防法》
    – 第74条:危险生产对象(高危生产设施)员工培训要求。
  • 2021年7月16日第69-VII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《关于特定商品流通管制法》第12条。
  • 1998年7月10日第279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《关于打击吸毒及毒品非法流通措施法》
  •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工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部部长2021年10月26日第554号命令 工业安全要求培训组织规则。
  • 《剧毒物品生产、储存、运输及使用安全规则》(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紧急情况部部长2022年6月9日第240号命令批准)。

该项目适合哪些人群?

  • 👨‍💼 负责人、工程师、工艺师、值班长及生产主管、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——接受培训并获发证书,有效期为3年。
  • 🧪 在含有强毒性物质(SDYAV)场所、化学品仓库、实验室及生产一线作业的工人——接受培训并获发证书,有效期为1年。

颁发的证书

根据培训和知识考核结果,颁发:

  • 🪪 知识考核记录及统一样式的证书。

未进行培训的责任

根据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行政违法法典》第317条:

  • 对公职人员处以 20 至 100 倍月核算基数(MRP)的罚款;
  • 对法人处以 100 至 1000 倍月核算基数(MRP)的罚款;
  • 再次违法可能导致停业整顿最长达 6 个月。

此外,若发生涉及强毒性物质(SDYAV)的泄漏或事故,可能会根据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》的相关条款追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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